信访案件查办质量交流
要报结果信访案件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由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举报的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后,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结果给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案件。信访案件查办质量是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信访案件中对群众举报检举违纪问题查清程度,是否依照政策法规正确处理以及群众满意程度等。一般来说,要报结果信访案件倍受领导重视,因为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举报反映的问题可能涉及干部的使用、群众利益的保护、社会的稳定等重点问题;二是举报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或具有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三是被举报人的职务相对较高,资历较深,关系网较复杂;四是群众反映强烈,联名举报、集体上访,不妥善处理难以安民心。因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要报结果信访案件较重视,能够认真调查处理,并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结果。但也存在查办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应查清的问题未彻底查清,应处理的问题未处理到位,造成调查处理后重复信访的情况时有发生。
一、要报结果信访案件查办质量偏低的主要原因:
(未完,全文共2527字,当前显示4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