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产业集聚区是我省谋划和培育的一个重要发展平台,是为了努力推进存量优化调整,着力拓展新的增量空间,通过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富”现代化浙江目标的关键之举。产业集聚区按照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市化相结合的示范区、经济转型升级先行区的目标要求,全省上下合力推进,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在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和融合发展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支撑。
全省14个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分属全省11个市,规划范围涉及37个县(市、区),其中杭州、宁波和金华均有两个集聚区,其余地级市各有一个,当地都选择了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纳入集聚区开发。集聚区规划控制区总面积4440平方公里,2012年投产“四上”企业5185家,实现工业总产值6780亿元,占全省11.6%,其中工业新产品产值1593亿元,占全省11.8%;出口交货值1122亿元,占全省10.1%;服务业营业收入2276亿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108亿元,占全省11.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09亿元,占全省14.7%;产值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89家,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35家。在全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集聚区具备突出的发展优势
1.战略区位优势明显。四大国家战略举措涵盖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和义乌等10个集聚区,其余4个集聚区也都处于都市经济圈和三大产业带规划区,在全省生产力布局中具有突出的战略地位,是全省未来区域发展的核心或重点。集聚区濒临沿海、临港和主要运输枢纽,海陆空交通发达,综合交通网络优势比较明显。集聚区接近中心城区,城市配套服务较为完善,城市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产业集聚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进程,形成产城良性互动。
2.发展空间大。土地资源不足一直是制约我省加快发展的瓶颈,集聚区的规划结合有限的可利用发展空间,与全省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区域分布相结合,选择了沿海滩涂、低丘缓坡等土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形成规模大、集中边片、后续潜力较大的开发建设空间。集聚区开发模式还注重于“立面提升”,功能开发注重综合集成,以发展大产业为核心,带动科技、人才等要素集聚,建成产业科技人才集聚发展的大平台。“十二五”时期,可开发建设区域共429平方公里,建设用地81平方公里,温州、台州等集聚区海涂可围垦开发100多平方公里,金华、衢州、丽水可整理低丘缓坡70多平方公里。
3.产业基础坚实。浙江各地形成许多特色鲜明的块状经济,为集聚区主导产业实现错位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物联网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临港制造和新型纺织等产业集群初具规模,2012年,集聚区形成6个制造业年产值超500亿元,8个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集聚区谋划与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相结合,依托中心城市和开发区等各类集群布局相结合,尤其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以及提升传统产业方面有比较明确的定位导向。
4.体制机制较为灵活。产业集聚区均成立了管委会,相应的职能机构配备完整,通过两年多的实践积累与探索,已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与协调机制,集聚区还对区内原有多个开发主体进行了整合提升,建立“一个管理平台、一个管理主体”的管理体制,由集
聚区管委会统一行使建设管理职责,有多个管理主体的集聚区也在产业准入、项目推进、要素分配与整合方面建立统一的议事机制,提高了统筹推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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