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与法制演讲稿
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宗族思想占据社会的主导。
封建社会的亲尊自不必说,现今社会中,宗族家庭的思想也甚严重。人们习惯性的将自己放在很浓厚的宗族背景之中,如家庭出身,家族地位等等观念更是残留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尤其是在农村中,这种观念更加普遍。
中国传统法律以伦理法著称,中国古代在宗法家族内部贯彻“亲亲尊尊”的伦理原则,形成了尊卑、长幼、男女等不平等的亲情伦理关系,这样的亲情伦理关系与以国家统治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容易产生矛盾。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特别重视这一问题。“情法并立,互为轻重,既不以法伤情,又不以情淹法;并重情法,共同为治”即中国文明所确立的二者关系原则。在此问题上法律对亲情作出了让步,通过情法相互退让,相互回避,在冲突中实现统一。
法治在中国实施之难度,实不亚于施之印度、海地、索马里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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