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思考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一部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党规,要求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我们要在这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
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内民主的根本前提。党内民主权利的基础在于党员拥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如果党内充满着封闭性,普通党员只有听命服从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就做不到党内民主。只有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才能真正实现党内民主。这次十七大代表选举,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程序方法及有关要求。不仅公开了党代表条件、选举产生程序等重要内容,而且公开了代表名额如何分配、选举单位如何划分、代表构成比例和差额比例等基层党员关注的细节,成为党务公开的好例子。党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很多,我们要从迫切需要又能够做到的事情做起。如:提前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政治报告草案,广泛征求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公开党内职务空缺情况与选任条件,吸引和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热情;公开被查处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促进党内监督;公开党费收支情况,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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