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课讲稿范文大全
法制宣传课讲稿
朱敏
各位老师、
同学:
大家下午好。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敏,是大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法官。很高兴有这次机会能够和你们这些祖国的栋梁共同学习法律知识,正当花季的你们有着活跃的思维和卓越的天资,都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相信你们学习了这些法律知识,养成了学习法律的习惯,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都会大有作为。
我每次到学校里讲课之前,第一件事就是先给大家强调我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旨: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被告人,更不做受人欺凌的被害人。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从我们平时审理的案件看,主要涉及到以下两种孩子:一种是平时那些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些调皮叛逆孩子,因为自制力不够强,在结交了社会青年、问题青年后,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一种是在家长、老师的眼里老实、听话、奋进的好少年,因为缺乏法律知识,轻信于人,被坏人利用后,成为了共同犯罪的帮凶或者成为了可怜的被害人。无论是成为被告人还是被害人,运气好的受点皮肉伤或者损失点钱财,运气差的甚至弄丢了性命,都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
我要强调的第二点是不要以为犯罪离你们很遥远,犯罪分子很可能就在你身边,可能就是你昔日的同学、邻居、兄弟姐妹甚至是长辈。拿我自己的经历来说吧,我在办案的过程中就先后遇到了我的小学同学和高中同学,他们二十三岁的年纪就都受过两次刑事处罚了。在学
1校的时候,他们都是叱诧校园的风云人物,以为自己打架、早恋、逃课、辱骂老师等行为会让自己感到很风光,而一些不明所以的男生会盲目崇拜他们那种“呼风唤雨”的感觉,成帮结对地耍威风、欺凌弱小,可是短短几年过去了,他们却把自己送进了大牢。所以,你们一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学会保护自己,遇到困难一定要报告老师或者告诉家长,千万不要自己解决,最后往往事情没有解决掉,反而坏了事。
第三点,我要先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也就是让你们知道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年龄。按照法律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你们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种罪名负刑事责任。而只要是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应当对刑法规定的全部罪名负刑事责任。我想在座的初三同学可能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也许你还认为自己是个孩子,犯错误有家长出面替你摆平一切,老师也就是发火责骂一下而已,可是如果你们真的一不小心犯罪了,等待你们的将会是国家机关的处罚,你们会受到警察的审讯、受到公诉人的提审和法官的审判,你们会体会到失去自由的痛苦,这些也都将在你们的档案上留下不光彩的一页。好了,下面我们就进入正题,今天我就结合一些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给大家讲讲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
一、遇事不忍、盲目冲动
孔子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忍耐,体现了一个人的涵养。有时候就是自己的一时冲动,就会犯下一生难以弥补的错误。
案例一。沈某某和王某某是某中学的同班同学。一日下课时,沈同学和王同学和其他同学站在走廊上玩耍,沈同学无意当中看了一眼王同学,王同学性格比较敏感,总觉得沈同学的那一眼有些瞧不起自己,于是就气势汹汹地上前进行责问。他一边责问,一边用手推搡。沈同学面对王同学的挑衅,觉得丢了面子。失去了理智的他毫不犹豫地从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水果刀,对准王同学的腹部捅去,造成了王同学脾破裂,构成八级伤残。最后,沈同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并赔偿了七万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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