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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公安机关有效执法监督模式探讨

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是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约束警察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以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当前,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着不正确的执法监督观念、监督力量分散、缺乏监督合力、监督措施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够等不足,制约了监督功能的发挥。在从严治警的形势下,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的监督,充分利用监督资源,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存在问题;对策

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职能,是维护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手段。监督,源于信任、期望,寓于关心、爱护。法律监督不论是在我国还是在世界其他国家,都是国家法制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从严治警,保障严格执法,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追诉等重要职责,其依法行使职权,既是充分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的需要,也是保障其他国家机关充分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的需要,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保障。“正人先正己,治安先治警”。没有一支高素质真本领的公安执法队伍,严格公正执法将无从谈起。而加强新时期公安执法能力建设必须以加强执法监督为切入点,在保证严格公正执法这个核心问题上做文章。要保证正确从严执法,就必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制约,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题中之义。

可以说,严格公正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但是,当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各级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执法环节及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实体,轻程序。一些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注重搜集证据,证明事实,却忽视调查取证中的程序规定、时效要求,不仅侵害了被调查人的权益,而且出现行政败诉和刑案退捕、退查现象,不仅浪费了警力,而且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

(2)重打击,轻保护。一些民警的执法思想滞后,缺乏人权观念,只强调打击犯罪,往往出现为惩治坏人,不惜侵害好人利益的现象。

(3)重形式,轻实效。执法监督缺乏针对性,不按照规定内容监督检查,大胆监督的勇气不够,往往是走马观花,搞花架子,缺乏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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