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传演讲稿[5篇]
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新的规范,明确界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同时《办法》规定: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等11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现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保障学生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有序进行,今天利用今天的机会,再谈学校安全话题。
一、行动119火患无情
俗语说,“水火无情”,一旦有火灾发生,往往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毁灭性的灾难。那么,一旦发生火灾时我们应该:
一是及时报警。当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该一边呼救,一边进行处理,必须赶快报警,边跑边喊,以便取得群众的帮助;报警拨通“119”电话后,应沉着、准确地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房屋门牌号码、起火部位、燃烧物是什么、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使用电话的号码。
二是火线自救
1.平时要想好几条不同方向的逃生路线。
2.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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