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泰公司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以缓解矿井大小衔接紧张、延长矿井服务年限,积极稳妥地做好部分村庄迁移工作。为了对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集团公司成立压煤村庄搬迁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担任,领导组成员由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计划发展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企管部、安全监察局、纪委等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搬迁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1、搬迁工作领导组的工作职责:
①落实国家有关村庄搬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②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③研究解决集团公司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重大问题。
2、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压煤村庄搬迁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五个工作组为:技术业务组、预算审核组、资金审批组、搬迁实施组、监督监察组。
技术业务组。由地质测量部牵头,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配合,具体负责各矿上报的压煤村庄搬迁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压占煤量、采出煤量、效益的审核。
预算审核组。由计划发展部牵头,审计部配合,具体负责压煤村庄迁移项目的预算审核。
资金审批组。由财务部牵头,审计部配合,具体负责压煤村庄迁移项目的资金审批。
搬迁实施组:由生产矿井牵头,
配合,具体负责压煤村庄搬迁项目的组织实施。
监督监察组。由纪委、安全监察局、法律事务部组成,具体负责对压煤村庄搬迁过程、重点环节及结果实施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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