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省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企事业单位由归口主管部门统一送审,无归口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由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评审委托书,无评审委托书一律不予受理)。
(二)《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1份,并且每只资料袋面上贴一张袋内资料清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份(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装订在材料第一册内,1份(参加面试人员2份)由中评委办公室统一交高评委办公室,另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要求用a4纸(297mm×210mm)打印,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5.申报对象身份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学历认证材料。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经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市、县(市、区)申报人员的上述证书原件由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
6.职称外语考核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年龄免试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历)免试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乡企人员免试需提供企业注册地证明材料;野外免试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竣工备案表》等证明材料等),经单位和市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一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7.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并加盖公章。
8.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9.任期考核材料(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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