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工作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税务机关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查办工作,进一步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根据党章、法律和纪律的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惩处工作必须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党纪政纪,惩治和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为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务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客观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证据,充分收集和掌握证据;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在各级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法律、法规、政策、政令的贯彻实施和程序的规范;以法律和纪律为准绳,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坚持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受法律和纪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履行法定义务,遵守法律和纪律,不允许有超越法律和纪律的特权;一切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任何人组织和个都不能例
外。
4.坚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切实保障查处对象应享有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通过澄清问题,客观公正地保护干部,调动干部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持正常的工作秩
序和队伍稳定。
5.坚持查处与教育和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正确的行为导向,达到惩前毖后的警示和教育目的;同时通过对违法违纪案例的解剖,分析产生错误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惩防体系机制建设。
(三)适用对象
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适用本办法。
二、查处的范围和处理的种类
(一)查处的范围
下述行为属于本办法规定应当受到查处的行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以权谋私的行为;贪污贿赂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违反税收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税务人员涉税违规的行为;其它违反法律法规
和纪律规定需要查处的行为。
(二)处理的种类
分为追究刑事责任、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四类。在查处中,可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同时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
1.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涉嫌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税务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纪处分包括以下
两种:
(1)对违纪党组织的处分
改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
免职。
解散。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
究。
(2)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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