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HSE责任制考核办法
九hse责任制考核办法
bl/ah010-2008a/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hse管理,切实落实各级hse责任制,尤其是各级行政一把手的hse责任制,确保全年安全环保“五个为零”奋斗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所属各直属单位和机关部室。第三条公司hse责任制考核通过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进行,每月考核兑现一次,并与公司双文明建设竞赛、hse“流动杯”竞赛、安全环保风险抵押承包合同兑现挂钩。
第四条公司经济责任制无法直接考核的单位,凭公司通知到企业管理部领取奖金,同时也必须及时交纳罚款。
第五条hse责任制考核罚款专款专用,全部用于hse责任制考核奖励。
第二章处罚
第六条所有处罚都是针对公司各直属单位进行,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个人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对个人的处理按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规定执行。公司不对职工个人和车间级单位进行处罚,处罚由直属单位落实到相应车间和相应人员。对承包商的处罚,公司每月将根据对承包商的检查情况按照公司《承包商hse考核办法(试行)》的标准由各直属单位对承包商进行处罚,公司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按照处罚承包商总额的20%处罚直属单位,公司安环部跟踪、监督、落实处罚结果。直属单位如没有对承包商进行处罚的,公司将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全额处罚直属单位。
第七条hse责任制处罚分为事故处罚、违章处罚、超标处罚和管理处罚。如果因违章或管理原因造成事故的,只进行事故处罚;发生事故兼有死亡、重伤、轻伤的,合并处罚。
第八条发生事业部级事故如果是由于违章造成的,按违章处罚考核。第九条事故处罚:承包商发生业主单位负主要责任的事故对业主单位按同级事故罚款标准比照罚款。
(一)安全事故。
1.发生报集团公司重大及特大事故每起罚款20万元。
2.发生涉及死亡的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每死亡1人罚款10万元。
3.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款5万元。
4.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装置停车事故每起罚款3万元;跑料事故每10吨(不含已回收)罚款2万元最低罚款不低于3万元;其它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最低罚款不少于3万元。
5.发生一次事故造成2~3人轻伤的事故或造成休息满10个工作日以上的轻伤事故:每起或每轻伤1人罚款1万元。
6.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公司级一般事故。每起罚款1万元。
7.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公司级轻微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每起罚款0.5万元。
8.发生本单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按同级事故罚款标准比照罚款。
(二)环保事故。
9.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罚款10~20万元;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罚款5~10万元;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起罚款3~5万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每起罚款1~3万元;发生轻微污染事故,每起罚款0.5~1万元。接到居民投诉、政府部门投诉,且污染事实成立每起罚款0.5~1万元,发生对外赔偿时每起罚款为对外赔偿的50~100%。
(三)职业卫生事故。
10.发生职业病危害(放射)特大事故每起罚款10~20万元、重大事故每起罚款5~10万元、一般事故每起罚款1~5万元、公司级事故每起罚款1万元。
第十条违章处罚:
1.发生下列重大违章行为。每1人次(项次)罚款0.3万元。
⑴违章指挥;
⑵c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违章;
⑶用火、进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破土和电气作业不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⑷大、中型起重吊装作业没有制定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⑸装置大检修无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⑹边生产、边施工的装置、罐区无经过审批的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⑺越级、越权签发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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