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HSE责任制考核办法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hse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院hse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学院hse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院每年进行一次hse考核评比,考核对象为学院所属各单位(以工会为单位)。第三条考核结果分hse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三种,与单位年度奖励挂钩。第二章考核对象划分及条件第四条充分考虑各单位hse管理工作风险情况,评比按三类划分:第一类(1个单位):总务处第二类(9个单位):学生工作部工会(学工部、招生就业指导处);石油工程系、石油化学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基础支部、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第三类(5个单位):思想政治教学与科研部、教务工会(教务处、继续教育部、评估督导办、科研规划处、技能鉴定所);机关工会(由院长(党委)办公室、人事(组织)处、计划财务处、党群工作部、校企合作处、机动安全处、离退休管理处)、图书馆、信息中心。
第五条考核实行100分制。依据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与学院院长签订的年度《hse管理责任书》和《学院年度hse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简称《细则》)进行评比。第六条考核等级及分值
一、先进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
1、实现杜绝指标。
2、管理考核:一类单位:达80分(含80分)以上;二类单位:达90分(含90分)以上。三类单位:在95分(含95分)以上。
二、合格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参与先进单位的评选)
1、实现杜绝指标。
2、管理考核:一类单位:在70—80分以内(含70分)。二类单位:在80—90分以内(含80分);三类单位:在85—95分以内(含85分);
三、不合格单位(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没有实现杜绝指标。
2、管理考核:一类单位:低于70分;二类单位:低于80分;三类单位:低于85分;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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