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税引领税务稽查工作新常态
坚持依法治税改善税收环境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立足点和“生命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本着“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思想,狠抓法规基础工作,不断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了从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从手工开票向微机开票、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顺利转变。逐步建立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联系的运行机制,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大大减少,特别是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广泛应用,因手工操作而导致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进一步减少,依法治税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根据市局会议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下面从四个方面对分局的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年依法治税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健全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了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内在要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完善法制基础,是构建依法治税科学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
首先,我局成立了以分局党组成员和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核心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减免税审批委员会”等机构,对重大税务案件和减免税工作进行统一集体审理、把关。明确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审理工作程序,确保了执法质量,形成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
其次,以法规部门为依托,落实省局的《重大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审理暂行办法》。一线征管部门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首先须上报法规部门审理,在法律文书呈分局领导签发前,法规部门都逐案审理,从政策法规、事实依据、执法程序、文书内容上进行把关,最大限度地防止和纠正违规执法行为的出现。
第三,通过组织机构的建设把执法监督延伸、嵌入到税收执法一线中。在市局的指示下,我局挑选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在10个业务科(所)、2个税收征稽站设立了法规监督员,建立了法规监督员工作制度,细化、量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使执法监督在税收执法的第一线得以实现,扭转了过去执法行为在前,执法监督滞后的局面。
(二)健全法制规章,是构建依法治税相互制衡的组织运行机制
由于受历年来收入任务压头的影响,重收入轻管理的现象。我局也不例外,在税源管理、日常征管、税务检查、执法程序、征管资料、执行政策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根据这些情况,分局制定了涉及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源管理、税务检查,减免税规定、延期申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13项,使税收征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了一线征管科所的征管行为。尤其是今年年初我局重新修订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税收任务的考核评分由过去占总分的60%大幅调底到总分的15%,转而突出了税收执法质量等方面工作的考核力度。从而使分局的税收管理工作由“任务型”考核向“执法质量型”考核转变,打破了传统的“以收入定实绩”原则,而将考核标准定位在执法质量上。通过今年
一、二季度的目标管理考核,对分局的税收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执法等方面,都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法制监督,是构建依法治税重在治权的组织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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