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输血报告单审核制度、输血报告请示、输血计量管理制度
检验科(输血)报告单审核制度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所有输血工作中的检验,均须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检验后,应复核结果。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检查取血人签名是否正确。
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置2-8℃冰箱保留7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检验科(输血)报告请示制度
凡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科室主任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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