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
娄烦县人民法院实行量刑规范化
改革工作的汇报材料
自2009年6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第二批试点法院之一以来,作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级基层人民法院,我院把该项工作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来抓,从而更好地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了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了量刑均衡。现将我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以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学习。
2009年以来,我院先后派刑事庭所有审判人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市中院组织的多次学习培训班,同时张嵩院长、王晋院长先后分别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对我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亲自组织刑事庭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两个《指导意见》及省高院《实施细则》,要求大家要严格执行。在此基础上,由曹怀生副院长及刑事庭庭长定期组织大家学习讨论,从而使我院刑事审判人员对相关规定能够吃透、用活,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力求务实,狠抓落实。
自2009年9月份开始,我院对最高人民法院纳入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五种罪名的案件(2010年6月份以后又新增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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