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创新交流
一、突出特点,解决评议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员先进性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前些年这项工作在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中基本流于形式,评议工作对党员的触动不大,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是评议标准陈旧、笼统、针对性不强。****年以来,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对农村不合格党员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一是合理划分农村党员类型。我们将农村党员划分为四种情况,即村组干部党员,指农村中现任的村组干部;无职党员,指农村中有劳动能力、有一技之长或“双带”能力的无职党员;生活困难群体党员,指农村中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指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二是制定不合格党员的衡量标准。衡量标准充分考虑其共性和个性特点,既从政治思想、组织观念、宗旨观念、遵纪守法等方面对所有党员提出要求,又反映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村组干部党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维护班子团结、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无职党员主要从“带头富、带领富”等方面提出要求;生活困难群体党员活动能力弱一些,主要从支持支部工作、宣传方针政策、协调化解群众矛盾等方面提出要求;流动党员长期外出,主要从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等方面提出要求。评议标准细化后,党员感到组织上的要求和自己发挥作用的方向更明确,基层党组织也感到更便于操作,较好地解决了过去评议标准“千人一面”的问题。
二、群众参与,解决评议民主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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