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重塑[精选5篇]
[提要]:被称为“东方经验”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有着判决难以达到的优势。本文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涵义着手,分析了这一制度的现状,指出由于其存在职权主义色彩严重、反悔权没有适当限制、忽视程序公正、调解效力不稳定等问题,影响了它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充分利用这一本土资源,就要在与其他相似制度的比较中,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重塑。[关键词]:法院调解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诉讼成本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曾经得到西方国家的肯定,被誉为“东方经验”,历来被视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它对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法院办案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行难问题,特别是对解决以程序主义为价值取向的西方法治过程中所遇到的诉讼迟延、诉讼爆炸以及滥用诉权、纠纷解决成本过高,资源浪费等问题,无疑是一剂良方。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国公民权利意识到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却弃调解而选择审判,对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审判和重塑,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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