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类大调解制度 (十二项)
信访工作十项制度
1、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镇党委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本地区的信访形势,解决群众工作重大事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应随时召开。
2、党政领导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实行党政领导轮流公开挂牌接待来访群众制度,每次接待日的时间、地点,接待领导和接待受理的主要问题等,要通过一定形式,提前公布于众,领导在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也要负责批转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3、阅批群众来信制度。镇党政领导要阅批人民群众重要来信,镇党政领导对人民群众的来信必须全部阅批。领导阅批群众来信,要有具体的批办意见,指定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明确结案时限,在该案办结时,要亲自审查把关并签字。
(未完,全文共1243字,当前显示3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