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农村公路水毁灾害和安全保通工作,根据《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政发2006145号)文件、××州交通局《××州农村公路灾害和安全保通应急预案》
(楚交路200715号文件),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是在××县境内农村公路水毁等造成的公路灾害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制定的目的:公路水毁灾害发生后,及时进行处置,防止灾害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破坏。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减少损失。
第四条成立水毁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灾情发生,立即启动指挥系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
第五条县交通局指挥协调中心
局指挥协调中心是县乡公路水毁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紧张有效、有序进行。
(一)总指挥:局长
(二)副总指挥:主管养护工作的副局长
(三)指挥中心成员。局办公室主任、财务股长、运政所长、海事处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路政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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