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发挥纪委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如何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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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实施纲要》也提出“惩治腐败,必须从严”。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一、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必由之路
在惩防体系中,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这两大方面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它们统一于惩防体系的总框架中。
(一)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内在要求。在构建惩防体系,有效预防的本身包含严厉惩治的要求,严厉惩治的结果又有利于有效预防的深入。因此,只有在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中坚决遏制腐败的多发高发势头,才能有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的建成和完善。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不仅能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明党纪国法,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不可动摇的决心,而且让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自觉拒腐防变,加上有关制度的完善和各方面监督的加强,这显然是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一以贯之地认真抓好。
(二)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形成惩防合力的重要手段。《实施纲要》指出:“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在构建惩防体系中,教育侧重于教化,具有说服力;制度侧重于规范,具有约束力;监督侧重于制约,具有威慑力;查处侧重于惩治,具有打击力。只有这四者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才能形成惩防合力,有效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胡锦涛总书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教育很经常但不扎实,制度很齐全但流于形式,监督很广泛但不到位的情况下,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监督显得尤为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讲,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严格教育、严守制度、严加监督的后盾,是形成惩防合力的重要手段。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促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形成更大的惩防合力。
(三)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是提高惩防能力的重要基础。惩防体系的作用要通过提高惩防能力来发挥。惩防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而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则是提高惩防能的基础。因为执法办案一方面履行的是打击惩处职能,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肃党的纪律、严肃国家法律,坚决查办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它又发挥着治本的建设性作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反复查找我们在预防腐败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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