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流动人才存档材料
办理委托存档须知
一、办理范围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及其它因私出国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经市军转办和复员办批准,转业或复员到地方单位或要求自谋职业或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军队转业干部或复员军人;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8、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
9、外埠城镇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或转正手续的人员;
10、其它流动人员。
二、所需条件
(未完,全文共1090字,当前显示3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