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2006年6月1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府办〔2006〕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南宁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规范政务信息的上报和管理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的时效和价值,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及科学决策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63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列入南宁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年度考核目标的各个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一)信息报送情况
(二)信息年度任务完成情况1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获市领导批示情况。2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获自治区领导批示情况。3获国务院办公厅采用、获国务院领导批示情况。
(三)信息业务培训工作情况
三、考评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考评。每年考评一次,采用计分办法,以总分确定考评排名及先进单位评选资格条件。
四、计分标准
(未完,全文共1847字,当前显示56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