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2012年12月28日来源:浙江日报
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浙江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作为省内最早改革的试点城市,宁波以行政审批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实践以“服务为本、便利为要、创新为途、合力为重”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一级政府内的行业的联合审批”进而“引领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基本要义,逐渐走出了一条以审批制度改革为支点撬动政府职能综合转型的发展之路。
细化审批标准,构建“阳光政府”、“有限政府”
宁波的改革试图“不留一个死角”地细化并公示行政审批的各种标准,其本质是对“阳光政府”、“有限政府”理念的深层次解读。至2011年底,宁波市级42个有审批职能的部门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编制规则》,已编制完成并发布了564个行政审批事项1028个子项的办理指南。标准编制的过程始终围绕政府职能的“三个转变”理念展开:注重打破不适用经济发展的陈旧条规和传统习惯;注重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注重细节和人性化;注重阅读理解的一般规律,语言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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