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Ⅰ、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细化、规范化管理,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化,特制定采煤专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作面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标准,工作面不丢失底煤,平留伞檐,支架平直、无错茬,无跑、冒、滴,两出口高度不低于1.8m,支柱成线,有足够的支撑力,人行道保持1.0米以上宽度。
(2)工作面两道安全畅通,无杂物,经常洒水灭尘,不允许出现浮矸堆积。
(3)电缆水管吊挂整齐。
(4)料场码放整齐,各种物料不能混放,存放时放在巷道一侧并挂好标志牌(有轨道时料离轨道70mm以上)。
(5)泵站环境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浮化液浓度要达到3-5%。
(6)巷道插严背实,卡缆完好。
(8)各套绞车地脚丝齐全,信号、牌板、挡车器等齐全灵敏可靠。
(9)所有职工上岗必须带齐工具。
(10)两个出口上顶要背实,高度达到规定,及时掏窝,巷道两腮背实。
(11)对工作面上顶破碎或遇变化时,支护工必须提前移架挑板或伸出伸缩梁,维护好顶板,防止冒顶。
(12)工作面出口工对回下的单体支柱、板梁等物料及时外运到20米以后,并码放整齐。(13)各种物料码放整齐,符合标准。
(14)工作面设专人砸大块矸石,砸碎的矸石不准进入运输机。
(15)其它。凡是本人因操作不当,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三违”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Ⅱ、掘进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范围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从井巷工程设计、材料使用、现场施工、月度工程结算全过程的管理。
二、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监督管理单位—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
主要负责人—矿长
三、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对应责任单位—煤矿各施工单位
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科长、队长、班长)
四、井巷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保证体系的思路。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业的过程就是质量保证的过程,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处罚力度。
2、保证体系的建设。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基层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确保班班工程质量的验收;生产技术科为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负责人,根据需要配备质量验收员(由矿安检员兼职),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单位班组工程质量的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底提出对基层单位的奖惩意见。
五、井巷工程质量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2、生产技术科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由矿安检员兼职)。
生产技术科的职责。贯彻国家相关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
质量验收员职责。熟知巷道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必须责成返修;严禁以权谋私,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及时将验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设一名专职科长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生产技术科。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矿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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