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维稳信息员、维稳群众工作队的通知
施厝村维稳队工作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贯彻党委政府的命令。做好一体化周边(施厝辖区)的维稳工作,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苗头和排查一切影响安定稳定的因素,并在职权范围内做好制止、排除、上报等工作,确保一体化周边(施厝辖区)的安定稳定。
2、了解和掌握一体化周边(施厝辖区)的社会动态,遇有突发紧急事件发生,特别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时,要立即到位,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做到因应有力,先期处置及时,确保事态不扩大、局面不失控。
3、在施厝警务室的领导下,开展值勤巡逻,遇到在逃犯、犯罪嫌疑人或正在实施偷、盗、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扭送警务室处理。
4、积极参加一体化周边施厝辖区的抢险救灾、维护治安秩序稳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好事,特别是遇有村民突发紧急病患,应积极帮助送医,并及时帮助联系亲友。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施厝村维稳队值班备勤制度
一、全体队员要自觉遵守办公执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撤离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努力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个人班(24小时班)的执勤队员必须着制服,24小时均应在岗在位,负责处理当天的来电来访、上传下达、内务卫生等事务,并写好当天的值班记录,遇有急事需换班或临时叫人替班的,应经维稳队队长批准;
三、负责社会面治安执勤巡逻的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统一着装和配带警戒标志,服从班(组)带班人员的指挥和安排,积极完成各项执勤巡逻任务,发现重大案情或遇有紧急事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妥善措施进行先期处理。
四、全体队员的一切工作应以维稳为中心,坚决服从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任何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调用维稳队伍,任何队员也不得擅自参与职责范围外的其它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一律自负,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施厝村维稳队纪律制度
一、严禁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议论,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参加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严禁弄虚作假,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禁越权招惹,敲诈勒索或索取收受贿赂。
四、严禁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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