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粮储金管理办法
安徽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熏蒸作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粮油仓储单位熏蒸行为,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粮油仓储单位实施粮油熏蒸,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备案办法,指导督查备案工作。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本区域内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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