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思考
对税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考
税务机关既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是国家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优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努力承担社会管理职责上有新贡献
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的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主动承担好社会管理职责。
(一)坚持应收尽收,保障社会管理财力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国家必须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改善民生、社会保障相关的支出将迅速增长,需要充裕的财政收入。这就要求税务机关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促进税收核心业务建设,大力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为推进社会管理和实施民生工程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坚持应惠尽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以落实税收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惠尽惠,发挥出“乘数”效应,努力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明显加强。继续抓好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实,推动传统企业符合“两型”要求。积极开展“两型社会”和“两个率先”发展税收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把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办事,作为税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要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税法能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从风险应对入手,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税收执法体系、严密的税收内控机制和健全的法制保障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执法责任考核,认真展开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治税收秩序,营造一个法治、公正、优质的税收环境。
二、着力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在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局中有新作为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践中,国税部门要从理念和行为上主动融入“服务型政府”的大系统中,结合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通盘考虑,整体布局,建立新型的纳税服务新体系。
(一)创新服务机制,不断适应社会管理要求。建立组织到位、制度落实、职责明晰、信息反馈与责任追究、奖惩考核同步的纳税服务机制。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引导,从为纳税人提供职能性服务、权益性服务、程序性服务出发,对税收工作的各环节精细分工,明确工作职能和服务标准,制订一系列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性服务规范。完善配套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以能够反映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程度和质量标准的数据模型为参照,以纳税人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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