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经验交流
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搞好离休干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干部工作部门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目前,在金阊区居住的离休干部共269人,平均年龄81.43岁,其中:区委老干部局管理的44人,苏州市各区、局管理的有225人。在269人中:生活独居的30人,空巢家庭67人,生活不能自理需半护理、全护理的28人。近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把提高离休干部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水平,作为新时期城区老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进行研究,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从早部署,抓好试点,探索老干部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
随着离休干部整体进入高龄化、高发病的“双高期”,单纯的组织服务已不适应老干部的需要。为此,我们从20*年开始,就依托社区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新模式。一是调研早。20*年6月,区委老干部局会同区民政局、有关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分管同志进行了充分调研,建立了离休干部居住社区的分布、家庭基本情况、住宅电话、健康状况台账,为推广老干部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试点早。经过筛选,最终确定了硬件基础好、服务热情较高、老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石路街道彩香一村四区社区作为首家“居家养老”试点单位,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采取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等形式,为孤老、“独居”、“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居家养老,提供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四个就近”服务。三是推广早。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边试点、边逐步推开,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推广,现已实现了全区老干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构建老干部社区居家养老新机制
为推进老干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过试点,主要建立了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网络机制。为使老干部在家中、在社会上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提供服务,我们逐步构筑了以家庭为主体、街道(社区)为依托、老干部局和区有关部门为枢纽“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在明确区委老干部局、街道、社区居委会、具体服务人员义务责任的同时,各街道社区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街道老干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向独居、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干部发放服务联系卡,制定了定期回访制度,做到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法“四落实”,实现了老干部居家养老管理模式网格化。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为防止服务者服务时发生意外而引起的纠纷,我们率先在彩香街道为无医疗保险的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了意外人身保险,使服务者与被服务者都吃上了“定心丸”。与此同时,为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聘请了法律顾问,以应对居家养老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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