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程考核验收办法
盐池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
工程实施方案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是县委、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为实施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暨绿化美化工程,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和园林县城创建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带动、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全面绿化美化城乡面貌,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实施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造维修城市人行道,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的要求,
实现主要街道地下管网畅通,各种附属设施运行良好,使城市道路、路灯、排水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覆盖面,新增供热面积万平方米,使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城乡建设更具长远性和服务性,城市公用设施更趋完善。
(二)通过实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治理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307国道、盐兴公路、乡道沿线重点集镇所在地两侧的“脏、乱、差”现象,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沿街堆放、无乱涂写、乱张贴、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整治各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垃圾定时收转、清运、填埋;通过集中整治改造,城乡环境卫生向标准化、长效性方向转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三)通过实施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程,规范市场管理,治理乱摆摊设点现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杜绝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门前六包”(包环境、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包安全、包设施),规范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使城市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新盐池形象。
(四)通过实施绿化美化工程,以公共绿地建设为重点,以道路绿化为骨架,以庭院绿化为突破口,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进一步完善县城绿地系统,整体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和综合治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造最适宜的人居生活环境,承历史文脉,建绿色家园,巩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五)通过实施城市文明市民教育活动,规范市民行为习惯,提高市民素质,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作的领导,成立盐池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作领导下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涛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副组长:贺满文县委副书记
杨晓军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和涛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王学增政府副县长温宇峰政府副县长
王天珍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哈巴湖管理局、县委办、政府办、发展改革局、工业和商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
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审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爱卫办、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王乐井乡、冯记沟乡、青山乡、麻黄山乡、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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