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程考核验收办法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计分办法
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确保整治效果,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计分办法如下:
一、考核计分办法
(一)组织建设3分
1、村建立领导小组、明确综合管护队长职责,落实村干部全员分工包段责任,未落实见一项扣0.5分;
2、根据镇交名额,认真研究落实保洁员,明确划区包干责任和联绩考核办法,签订书面工作责任状,有一项不落实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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