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财政体制正进行着一场深刻变革。在这场变革中,财政管理模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对我国财政审计产生了深刻影响,财政审计面临着“五新”:一是面临着新的财税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二是面临着要确定新的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三是面临着要运用新的审计手段,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刻不容缓;四是面临着要确立新的审计的目标,更注重绩效审计;五是面临着要适应新的审计环境,要实行阳光审计。近几年来对财政审计问题的研究,虽然有了新的发展,但还不够全面、系统和具体,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需要,在审计工作实际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一、当前财政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
在预算编制方面。一是上报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过于笼统,执行中难以操作。这种作法,既是有多年的一贯性,又具有普遍性。二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的预算与本级人大报批的预算不一致。为满足各自的需要,各地汇总预算因上报对象不同而数据不一。三是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问题较多。例如资金安排过于分散;再如科学、教育等专项支出未达到法定增长幅度和比例,不仅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有的甚至出现负增长。此外,还存在超范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指标等问题。
在预算批复方面。一是部分预算支出指标批复不完全,形成待分配资金。这虽然是多年习惯作法,并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不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降低了人大对预算分配的约束力。二是向各部门批复预算不及时,批复预算时间过晚,失去了财政预算的意义。三是基本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批复的部分预算支出指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追加、调减支出随意性较大。专项资金的科目调剂、本年超收安排支出未履行向人大的汇报程序和备案手续,冲击了预算的严肃性,影响了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二是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预备费成为地方政府的机动财力,大部分在上半年被超范围动用,用于安排正常经费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预备费的审批程序不合规,有的未向政府办理请批手续,有的用款单位未经财政部门直接向政府请批,有的未按规定向地方人大备案。
在预算平衡方面。结转下年支出核算不规范,未真实体现地方实有财力。大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将年末滚存结存全部转入结转下年支出,使净结余为零,隐瞒地方实有财力。有的不属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如各种事业费、行政经费等也结转下年;有的无预算、无项目空头结转;有的事业项目已完成或不需要完成,资金结余继续结转下年。
(二)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过去的财政审计始终是围绕着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开展的,审计的主要任务体现在审查财政收入是否依法计征,足额入库。伴随着财政改革重心转向支出领域,财政审计则必须突出财政支出的审计重点。目前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的审计不够,特别是对财政重点专项资金及重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审计还不到位。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政府性工程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但工程建设投资的效益和工程质量却不如人意,甚至形成严重的损失浪费。因此,必须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审计力度。
(三)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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