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经验交流
财政日常管理是财政部门业务科室的主要工作,是实现财政职能的重要手段,包括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集中核算管理等等。财政管理主要是通过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管理来进行的。通过科学制定财政资金使用计划(预算)来分配财政资金;通过财政制度管理控制使用资金,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就是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在财政资金计划、执行、使用中的问题来保证计划实施和制度落实。这些管理行为有的是财政内部职能科室独立完成的,有的是需要几个科室共同来完成。财政监督管理过去体现在财政各职能科室当中,而今成立财政监督专门机构以后,应由这一机构统一协调来完成。从实践看,这种统一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不然,就存在财政各业务部门之间及与财政监督专职机构之间各自为政的问题,其结果一是增加了检查成本,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二是带来了重复检查问题出现,形成检查的死角;三是给财政监督工作造成不力影响,弱化检查力度,从而影响财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财政监督只有结合财政日常管理去进行,才能有效开展工作。
一、财政监督统一协调进行的影响因素
(一)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在整个财政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在人们的认识中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机构设置上,考虑检查部门的级别层次及独立性对实施检查的影响而情况不一,有的地方从财政部门独立出来,有的地方属财政部门的二级局,有的地方仍属财政的一个科室,在客观上给人们一种误解,认为有审计等部门,财政监督可大可小存在意义不大,只是在原“三查办”基础上换个名,在实际业务开展上,重视违纪查处而忽略计划及执行的检查。基于财政监督的职能,应该看到,财政监督机构是财政的一个综合部门,因为无论在对内或是对外监督方面,都与财政业务息息相关。这个机构的设置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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