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寓教于审努力做好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最近在区人大副主任郑锡亮同志的带领下,我们对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寓教于审,努力做好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重点了解了寓教于审,青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寓教于审,青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突出的社会问题,区人民法院按照全国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积极做好青少年犯罪审、教工作,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犯罪现状
自2004年元月至2007年8月,区人民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8件222人,其中04年38件62人,05年33件44人,06年36件65人,07年截止8月份31件51人。1
以抢劫、盗窃、伤害,寻衅滋事,性犯罪等犯罪居多。犯罪特点主要表现为:①从犯罪主体来看,一是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14-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长,16-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女性青少年犯罪从2006年起犯罪比例有所上升;三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四是身份比较集中,主要集中于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②从犯罪行为来看,一是团伙性明显;二是盲目性,冲动性、暴力性、模仿性和偶发性等五性突出;三是智能性趋向明显,犯罪行为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级、高智能发展。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出现多样化,形成了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二)、犯罪的主要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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