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办理一切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取证存在极大困难,给法院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毒品犯罪事实带来困惑。我们着重对我院xx-xx年审理的一审毒品案件进行分析,从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一、达川区法院毒品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毒品案件数量上升趋势加快
从我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背景来看,从xx年至xx年,毒品案件直线上升势态有所加快。xx-xx年,达川区法院审结一审毒品案件94件,xx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件同比xx年上升25.37%;判决被告人46人,同比xx年上升17.23%。今年1至5月,我院共审结毒品案件1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84%;判决被告人19人,同比上升24.2%。达川区法院毒品犯罪案件与全国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大趋势基本一致,毒品犯罪案件数、生效判决人数增幅不大,在25至30件左右波动,毒品犯罪在多年的严厉打击之下,已基本得到控制。毒品案件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的比例有逐年递增的趋势,xx年是12%,xx年已占全年刑事案件的19%,毒品犯罪仍然是我院打击的重点。
一、xx-xx年审理毒品案件概况
我院在xx-xx年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一审收案审结94件128人,涉及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审结率100%。
一审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共同犯罪案件增加。xx年判决认定系毒品共同犯罪的案件16件45人,与xx年12件35人相比较持续增加。
2、年龄低龄化加剧、文化程度偏低的成年男性涉毒居多。经统计,被告人在18-25岁之间的39人,25-35岁以上的19人,35-45岁以上的14人;中专文化程度有4人,高中文化程度有5人,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余为初小文化水平;农民及无业人员48人,工人4人;毒品再犯有9人,累犯有8人,前科犯罪有7人。
3、普遍存在以毒养吸现象。经当场尿检呈阳性的人员有94人,占涉毒人数的97%。
4、因证据改变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的案件共3件,需要公安侦查人员出庭核实证据的达到5起,采信证据的3起,因证据采取不规范的不予采信的两件,改变罪名的案件0件。
5、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分子依然是本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经统计,起诉至本院的毒品犯罪分子均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的88人,被宣告缓刑0人。即是被判处十年以上的重刑犯占已决人数的2/3。
二、收集证据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毒品犯罪案件出现的难点,分析相关案例,办案人员在收集证据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毒品的提取、称量方法违反程序规范
毒品是直接反映被告人行为危害大小的特定物品,它不仅是物证,而且对其属性所做的鉴定意见也是印证毒品犯罪事实的证据之一。目前,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都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对查获毒品作出定性鉴定或者含量分析意见。但是,有的办案人员仍然不严格执行刑事技术鉴定规则,提取、称量毒品的方法严重违背客观规律,导致证据出现严重瑕疵。忽视现场客观证据的固定,没有收集指纹等重要物证
毒品案件在查获时有的是人赃分离,有的是人赃俱获,人赃俱获时也会有多人和赃物同在的情形。嫌疑人被挡获后常常会避重就轻,这个时候办案人员就应及时收集和固定嫌疑人与毒品相联系的客观证据。
法律文书的制作不规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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