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管理制度[最终版]
煤矿设备管理
基本设备管理
一、机电部是煤矿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担负着煤矿设备技能选型的管理职责。
二、设备的选型
设备选型是设备规划工程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选型的总原则应是: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
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设备的技术性能,包括。(1)、设备的生产效率;(2)、设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3)、设备能否节省能源和原材料;(4)、设备的使用寿命;(5)、操作安全性。要有安全装置,能避免操作不当时发生重大事故;(6)、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3、设备选型必须以机电部为主,选购设备应在机电矿长主持下,由机电副总、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选型,购置的决策。
4、设备选型应注意标准化,应具有通用性,设备应先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产品。
三、设备和购置
1、在购置设备时,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供货合同上必须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条件、供货数量、及应随机带的备品备件、完整详细的技术档案(易损件明细表)、供货单位与交货方式、到货地点、产品价格、结算银行帐号、索赔等内容。
2、签订合同要注意择优选厂,在性能、质量、价格、备件供应、交货期限、供货方式、售后服务、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4、设备随机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有煤矿安全标志、ma标志、许可证号、易损件明细表、易损件、图纸、专用工具、装箱清单等),不齐全拒绝验收。验收后随机资料、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统一保管,(主要设备资料应复制三份,原件存矿档案室,一份存机电部档案室,一份随机归使用单位保管)。
四、设备安装验收
1、新安装工程需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在安装前20天内将设备安装计划(包括:安装用具、材料备件计划)报机电部,由机电部签署意见,报矿领导批准后,由供应部落实材料供应设备,材料计划必须在开工前15天到达供应部,开工前两天材料必须备齐,否则影响安装工期,各自负责。
2、主要机电设备必须具备以下资料。(1)、经机电部及矿领导批准的安装设计方案;(2)、随机运行的各种技术资料;(3)、审批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4)、工期在48h以上的项目必须有施工进度安排表,以便考核。
3、安装标准执行《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保证设备台台完好,硐室符合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4、设备安装施工期间,由安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组织验收并填写报告。
5、所有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具备投运条件,必须有矿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必须参加单位及人员:机电分管领导、机电部、安装单位、接收单位)。
8、验收时,使用单位和机电部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复验发现未整改,对安装单位罚款并督促继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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