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电阳城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经理(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经理(矿长)对本矿的防治水安全生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文件、决议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组织制定本企业防治水的安全生产制度。
3.组织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确保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所需人员、材料、设备等。
4.负责贯彻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
5.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防治水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7.负责组织实施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8.每周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防治水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防治水等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9.凡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0.组织制定并检查督促各级干部和职能部门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1.负责抓好员工防治水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12.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防治水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
13.对各单位进行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并决定进行奖励和惩罚。
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矿防治水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防治水工作的安排落实。
2.协助经理贯彻上级防治水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决定和规定。
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每季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组织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5.总工程师在经理领导下,对确保防治水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抢险处理。
6.负责对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经理审定或报班子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审批防治水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
8.按照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主持防治水技术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的制定修改、审批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10.严格考核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1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副经理(生产)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配合经理贯彻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对分管单位防治水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制定并实施防治水管理工作计划,落实防治水方面管理措施。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解决和处理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5.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方面各项措施、方案的实施。
6.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7.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
8.按照水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水害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10.配合总工程师搞好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的实施。
副经理(机电)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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