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本着“合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根据相关程序规范要求,制定管道燃气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前期批准阶段
企业准备建设管道燃气的申请报发改委审批(县区内的由县级发改委审批,跨县的由市级发改委审批,跨市的由省级发改委审批)
二、开工前的准备阶段
(一)立项
1.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管道燃气的初步设计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取得《关于xx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持《项目核准书》、《选址意见书》以及站区规划文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到市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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