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燃气审批程序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各阶段的审批和验收,建设单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初审阶段
1、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的批文(按城市燃气专项规划审批);
2、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及投资预算;
3、发改委的立项批文;
4、规划部门对选址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及工程项目位置图(符合城市燃气专项规划);
5、土地使用产权证(项目征地、租地的有关文件);
6、消防部门的批文;
7、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包括环评报告);
8、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管道燃气企业启动资金1000万元以上、液化气经营企业启动资金50万元以上、cng加气站启动资金100万元以上、液化气混空站启动资金500万元);
9、供气合同。
(二)、开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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