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安全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制主要参考了iso15190:2003(e)《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和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修订版),2003]。与iso15190:2003(e)不同的是,本标准不仅适用于医学实验室,而且适用于进行生物因子操作的各类实验室,此外,增加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本标准吸纳了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中进行高危害生物因子操作实验室的有关内容,但考虑到我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整体状况,增强了对该类实验室设施的要求,以确保安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军区总医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凤翔、李劲松、王秋娣、吕京、何铁春、林志雄、田克恭、翟培军、何兆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的建设原则,同时,还规定了生物安全分级、实验室设施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的要求。本标准为最低要求,此类实验室还应同时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生物因子biologicalagents一切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
2.2病原体pathogens
可使人、动物或植物致病的生物因子。
2.3危险废弃物hazardouswaste
有潜在生物危险、可燃、易燃、腐蚀、有毒、放射和起破坏作用的对人、环境有害的一切废弃物。
2.4危害risk
伤害发生的概率及其严重性的综合。
2.5气溶胶aerosols
(未完,全文共2230字,当前显示7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