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管安全屏障
青海海南州藏族自治州39个派出所充分发挥其点多、线长、面广、熟悉情况等优势,通过夯实“三个基础”、健全“四项机制”、强化“五项措施”,有效发挥了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管职能作用,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筑牢了社会消防安全新屏障。
夯实“三个基础”,落实派出所监管工作保障。夯实组织基础。结合辖区实际,建立了消防工作由所长负总责、副所长亲自抓、2名专兼职消防民警具体抓、全所民警共同参与的消防监督组织机构,落实所长、主管副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实现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正规化;夯实管理基础。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日常工作范畴,与专兼职消防民警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责任状,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工作到位,并建立“五明确”、“五规范”、“四落实”等制度,实现了专兼职消防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我管”到“我要管”的执法意识转变;夯实建设基础。设立专门的消防办公室,配置消防档案柜及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在办公室内统一悬挂派出所消防执法流程、消防工作职责、火灾隐患投诉及违法行为举报处置程序等便于办事群众掌握的图文公告板,实现了消防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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