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推荐五篇]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规范基层党务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党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党务公开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使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得到切实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和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其它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学院广大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范围,用适当方式公开。
具体内容包括: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重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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