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寺火车站地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重庆火车北站地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号)和《重庆高新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高新区有关的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大面积停电是指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全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重庆火车北站地区营运安全、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分为Ⅰ级和Ⅱ级两个状态等级:
Ⅰ级电网事故。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重庆火车北站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的停电事件;一次事件中发生1座及以上500kv变电所全停;一次事件中发生3座及以上220kv变电所全停。
Ⅱ级电网事故:因人员、设备、外力破(损)坏、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重庆火车北站地区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
140%以下的停电事件;一次事件中发生2座220kv变电所全停。
2、本预案用于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规范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保证重点,减少危害。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区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协调指挥部)及其职责。应急协调指挥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渝北供电局局长担任,成员由高新区发改委、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公安局、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交通局、重庆火车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局、高新区经济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协调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高新区重庆火车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局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协调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重庆火车北站地区综合管理局。负责应急协调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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