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及水害排查治理制度
附件2:
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搞好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消除水患,杜绝水灾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六条规定,结合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小分队活动
1、地质测量科(以下简称地测科)每月开展1次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小分队活动。由地测科组织,各业务科室配合,基层一线单位防治水负责人参加。
2、防治水隐患排查小分队活动检查问题以《矿井防治水管理考核办法》。
3、防治水隐患排查小分队活动问题以“三定表”形式下发至相关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按“三定表”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进行考核。
第二条水害隐患排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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