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
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行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订党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交通系统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
1、党内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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