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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关于深化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举措,对逐步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调研组,于2006年和2007年先后赴河北、北京、陕西、四川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参加了河北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当前户籍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是在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基础之上形成的,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特殊经济、政治条件的产物,从上世纪50年代形成后一直沿用至今,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社会管理制度,在当时社会主义制度初步确立、财富尚不充裕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户籍制度在分配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逐步完善,植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现行户籍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现实的要求,其所体现的城乡居民二元管理、区别对待的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的要求相脱节,与我国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道路背道而驰,人为制造了公民在法律地位和现实利益方面的不平等,违背了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成为我国实现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有序的制度性障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加速,各界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有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力度。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务院连续发布多个意见或方案,指导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提出了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的目标,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从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来看,在中央层面,公安部作为户籍管理的职能部门,近年来逐渐加快了步伐。在连续派出工作组赴各地进行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已形成了深化改革的初步方案,同时还在抓紧新户籍立法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层面,大部分省市区对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有充分认识,但各地改革力度和步伐却很不一致。截至2006年底,

已有河北、山东、广西、重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取消了二元户口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还有一些地方,正在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准备在近期取消二元户口划分;也有少数地方,考虑到各种现实情况的制约,改革步伐较为谨慎。以调研组先后考察的河北、北京、陕西、四川四省市为例,河北和四川省步伐较快,已经基本取消二元户口划分,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陕西省计划从2005年起用五年时间逐步实现户口一元化管理;而北京市作为有上千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考虑到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承载能力和特殊的政治因素,在户籍改革方面较为稳妥,改革方案和措施还在积极酝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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