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专题(20问)
居民医疗保险专题(20问)
1、网民病奴问。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的最高限额只有2000元,为什么与职工的标准不一样。
答。居民医保起步阶段由于筹资额较少,报销比例和额度都不太高,今年国家和市级财政加大了对居民医保的补贴。现在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已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3号),根据新政策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居民的门诊大病限额和职工的标准一样。
2、网民心月问。2009年我市又增加了几个儿童门诊大病病种,都是哪些。
答:09年我市新增加了7个儿童门诊大病病种,分别是:肺结核、癫痫、过敏性紫癜并肾病、溶血性贫血、尿崩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气管哮喘。
3、网民2010问:家庭病床的起付线是多少。答:医保定点社区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是300元。
4、网民2541问: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生孩子能否报销。答:按规定,怀孕生育的诊疗费用,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支付,不能由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5、网民病奴问。我市居民医保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都有哪些规定。
答。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7年7月1日启动,作为当年一项惠民工程,已经将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了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以切实解决他们原来看病没1有保障的问题。我市居民医保具有财政补助较大、保障待遇较高的特点,比如重度残疾人参保,每年个人缴费只有150元,包括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内可报销50-70%,一年最高可报销12万元;另外还可在本人自选签约的社区定点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也可以规定给予报销;对少年儿童,个人年缴费只有40元,统筹范围内费用可以报销70%-90%(独生子女最高可到95%),一年可报销12万元。
6、网民1232202问。我市在医疗保险方面,针对新出生的儿童有什么保障。
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为鼓励新生儿早期参保,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政策规定在出生三个月以内及时登记参保的,可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才登记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在此也提醒广大新生儿家长,在孩子出生后,应及时办理户籍手续,并及时参保,以保证孩子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凭户口本到到当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为40元。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90%(独生子女最高可到95%),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可支付12万元。
7、网民花落如心碎问。我的户口在即墨市,但是在青岛市内四区生活,能不能按市内四区的政策参加居民医保。
答。目前,即墨市等五市基本医疗保险尚未纳入市级统筹,因此,需在其户籍地即墨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按当地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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