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引发的思考
在个别地方,村干部的贪污贿赂腐败已成为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它不仅直接损害了基层干部形象,而且给国家和集体以及人民群众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解决好农村干部的反腐败问题,对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的种种表现
农村干部的腐败不同于高层和机关领导干部,这是由基层的性质和特点而决定的。他们利用私权大肆贪污受贿几十万、上百万的可能性很小,但更多地表现为在任时不考虑如何带领群众致富,只盘算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捞点好处,向群众吃喝拿要,假公济私,贪占便宜等,这在表面上看,更多的是农村干部自身的狭隘意识,或是一种毛病,但不管是“小鼓捣”占点“小便宜”,还是“大收拾”贪污受贿,从根本上讲都是腐败“惹的祸”,可以说是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把它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个别农村干部政治素质低,为官动机不纯,为利所动。这些人担任村干部有的是为了光宗耀祖;有的是图个吃喝;有的是为了“盖几间房”;有的则更加直接,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有的甚至认为,村集体的财物就是我的财物,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因而这些人担任村干部之后,常在河边走,故意弄湿鞋。愈演愈烈的吃喝风为“村官”损公肥私创造了便利,一些村干部将其视为正常的财务支出科目,没有控制。个别人认为当上村干部就有权,“有权不使过期作废”,所以上任捞一把,捞完就走人。换届时,新老班子相互攻击,矛盾不断,谁在台上拆谁的台。有些村干部一旦上台,吃喝贪占,虚报冒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无所不能。有些急功近利,加重农民负担。也有个别“村官”心术不正,对上奉承拍马以博取领导信任,对下则借助地方流氓恶势力为其撑腰,造成群众极大反感。近年来,农村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现象呈上升趋势,有的甚至公款旅游,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村民集体上访案件不断增加,给党和政府的工作增添了很大的负担。
文化素质低,思想教育跟不上,法律知识严重匮乏。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多数仅为中小学文化,有的甚至还有严重的前科劣迹,这是对村干部的管理任用把关不严造成的严重后果。突出表现在挪用公款、挪用特定款物、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方面。有些农村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作风不民主,骄横跋扈,大搞“一言堂”,有的村干部一身数职,同时兼任村办厂厂长等职务的人不在少数。有的甚至大权独揽,毫无民主作风可言。
村务不够公开,或故意不公开。有的村级管理暗箱操作,缺乏民主,透明度不够。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将村务公开,其中包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宅基地审批事项等。但实际上,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官”思想上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箱操作。有些虽然也公开了,但公开的往往是不重要的东西,以应付上级检查,真正、实质的东西并未去公开。
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村官”之间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近几年来村级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发展上去了,但在财务管理上仍停留在原有的水平,帐目设臵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为诱发贪污腐败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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