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工排查作制度
住建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
工作制度
一、为建立健全我局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治理安全隐患,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各单位、部门力量。总的要求是:通过排查整治工作,对影响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的目标,促进社会环境和谐平安。
三、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治乱点和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本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二)、坚持“边排边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要明确整治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治安乱点改变面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解决,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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