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现状备案要求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昆住建〔2010〕3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689号)、《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昆住建〔2010〕34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备案范围
凡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包括深基坑支护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勘察设计合同后,均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二、合同备案程序
(一)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到昆山市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二)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签订后,在现场作业前3个工作日到昆山市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三)合同备案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
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昆山本地企业或驻昆分支机构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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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