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现状备案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工程。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在消防监督范围。
申报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范围。除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建设工程(如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属于消防设计审核范围的建设工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①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②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③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④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⑤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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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